启东校区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确保春季学期开学期间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组织开展启东校区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方式

(一)部门自查。各部门要对使用、管辖的各类场所进行一次全面(部位及项目)仔细排查,于2月27日前完成自检自查工作。

(二)学院(管委会)检查。学院(管委会)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将于2月28日前组织校区整体层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检查重点包括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一)重点开展安全责任制检查。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及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完善,岗位安全职责是否明确。

(二)重点开展校园治安检查。是否定期排查、调解部门业务范围内、教职工内部、学生群体间发生的可能引发校园稳定与重大治安问题以及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隐患。

(三)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本单位所辖区域范围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四)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五)重点开展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

(六)重点开展学生宿舍用电、老旧房屋、设备线路安全检查。

(七)重点开展超市、快递站、复印店等校园经营场所安全检查。

(八)重点开展部门师生开学安全教育、防范电信诈骗宣传等情况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春季学期开学初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聚焦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要主动谋划、靠前指挥,全方位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任、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时时守牢安全底线。

(二)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事,不留死角和盲点,确保校园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三)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实行立查立改,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并完善部门安全台账。对工作不落实、假落实的,一律倒查责任。

请各部门于2月28日14:30前将自查情况(包括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等,模板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安全与督查办公室(行政楼3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2777689@qq.com。联系人:聂老师,电话:83920209。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doc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平安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