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校区各部门:
为吸取近期香港大埔宏福苑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省教育厅转发苏消委办〔2025〕56号文件《冬季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示》和通大《关于开展冬春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紧扣2025年消防安全宣传月“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的主题,扎实开展启东校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抑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技能。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创新安全教育模式,对部门内部师生员工开展一次以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学习、常见火灾预防、应急逃生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不断强化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冬春季夜长日短、风干物燥,用电、用油、用气量步入高峰,元旦、春节等节日接踵而来,各种活动频繁,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对此,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责任到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本部门消防工作,重点防范电气火灾、明火管控不严等存在的问题。
1.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品仓库、学生公寓、图书馆、计算机房、大学生活动中心、实验室、会议室、高配间、多媒体教室、食堂、体育场馆等场所;
2.检查电气线路和设备是否完好;
3.检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特别是防盗网、防盗栅栏等是否拆除或按规定整改到位;
4.检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是否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是否健全落实;
5.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完好。
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按照“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原则,落实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在以书面报告安全与督查办公室的同时,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消防工作规范,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1.凡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及内部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按《南通大学改扩建及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实验室使用电热设备,须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热设备。因实验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且全程有专人看管,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确保实验安全。
3.学生公寓内严禁私自使用各类电热设备(如:电热毯等);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电源线接至床铺或使用床头灯;严禁将充电器放置在可燃物上充电;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及焚烧杂物;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须教育学生离开宿舍时务必切断电源,严禁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
4.办公场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严格遵守安全规范使用,其周边50厘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且必须做到人走电断。
5.校区内严禁焚烧垃圾、树叶等物品;确需焚烧的,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指定安全地点进行,且全程有专人看管。校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乱扔烟头。
6.储存化学危险品须遵守消防规范要求,执行“双人双锁”制度,严格管理、专人负责;强化仓库防盗防火安全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库;定期检查仓库门窗牢固性及供电线路安全性,严防电器起火隐患。
7.燃气灶具须选用合格产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保障使用安全;燃气自动切换装置与自动灭火装置,须按规定定期检测,确保功能有效;食堂灶台处须配备灭火毯。
8.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须停放至指定区域,到校区内布点的充电桩规范充电;电动自行车及电瓶严禁带入室内充电,严禁飞线充电。
各部门须高度重视冬春季防火工作,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确保隐患排查见底、整改清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见效,同时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相关情况存档备查,并将安全自查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于12月25前报送至安全与督查办公室(综合楼A307室)。
近期学院(管委会)将成立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开展专项检查,并在校区消防安全工作例会上通报检查结果。
附件: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doc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
“平安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