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启东校区交通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美丽的校园环境,根据《南通大学启东校区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启东校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废弃非机动车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常态化清理整治长期停放、无人使用,占用公共车位、人行步道或消防通道,影响校园交通环境和师生出行安全的非机动车辆,规范校园停车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释放被长期占用的停车资源。

二、整治对象

1.长期无人使用、车身残破、积灰严重,认领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疑似废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助力车;

2.认领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违规电动自行车(含持过期通行证、假通行证或无通行证的车辆)。

三、整治安排

1.认领期限:即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工作日办公时间(寒假期间暂停办理);

2.暂存及认领:待处理废旧自行车暂存于学生公寓5号楼南侧区域,待处理废旧电动车暂存于综合楼北侧滴滴单车还车点。认领者须在认领期内携带身份证件和车辆相关凭证,至综合楼南侧一楼107办公室办理认领手续,联系电话:83920109;

3.集中处理:逾期未认领的车辆,将认定为废弃无主车辆,安督办将实施集中统一处置。

四、工作要求

启东校区将持续完善废弃车辆清理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专项集中清理,同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优化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开展规范停车宣传教育,切实保障师生出行安全,维护校园环境秩序。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