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启东校区校园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南通大学启东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启东校区电动自行车常态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通行证管理制度
启东校区电动自行车继续实行“一人一车一码”(即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实名制管理。
1.通行证有效期:根据办法规定,学生电动自行车通行证按颜色区分有效期,红色和黄色通行证已于2025年和2026年暑期过期。目前,蓝色通行证有效期至2027年暑期前,紫色通行证有效期至2028年暑期前,请相关车主提前做好规划。
2.毕业离校处理:持有上述通行证的学生毕业后,须将电动车带出校园自行处置,其车辆禁止再次进入校园。
二、规范车辆流转与准入
1.二手车交易:学生之间通过交易获取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其校园通行权限以原车通行证的有效期为准。通行证一旦过期,该车辆禁止进入校区。
2.违规车辆处理:凡是无通行证、使用伪造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在校内行驶和停放,情节严重报公安部门处理。
三、加强教职工车辆管理
1.依规使用:校区教职工骑行电动自行车进校,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在指定停车区域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及通行证严禁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2.车辆变更:教职工更换电动自行车时,须在办理新车上牌的同时,现场注销原有车牌(实行“以旧换新”)。
3.新进及离职办理:新进教职工如需办理电动自行车通行证,请及时填写《启东校区教职工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见附件1),报启东校区管委会安全与督查办公室办理。教职工离职时,须将电动自行车通行证上交至所属管理部门注销。
四、严查违规充电行为
为防范火灾事故,严禁在楼宇、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对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及其电瓶充电;严禁携带电瓶进入上述场所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所有车辆必须在校区指定的集中充电区域(充电桩/棚)充电。
五、落实违规处理机制
安全与督查办公室将定期统计多次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人员名单,并通报其所在部门/学部,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开展违规车辆清理行动
安全与督查办公室从即日起,对校园内无通行证、过期及违规的电动自行车开展常态化集中清理。
1.清理措施:将对违规车辆统一清理及代管,一经查实使用伪造通行证,当场收缴假证并登记备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2.存放地点:综合楼北侧滴滴单车还车点。
3.认领流程:车主可在即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前工作日办公时间(寒假期间暂停办理),填写《违规电动自行车取车单》(见附件2)并履行相关认领手续后,将车辆带出校园。
4.特别提醒:认领期满后仍未被认领的车辆,安全与督查办公室将对废弃车辆进行集中统一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83920109。
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