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校区各部门:
今年11月是第33个全国消防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经研究,决定围绕消防宣传月主题组织开展启东校区消防安全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校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三、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广泛动员校区师生员工关注消防安全,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秩序,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校区各部门以消防宣传月活动为抓手,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消防火灾事故发生,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消防月活动开展,认真制定部门活动计划,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细化方案,充分调动宣传资源,落实工作措施。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类平台开展多形式多手段的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培育消防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三)开展培训,提升素质。各部门要聚焦本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学习培训及疏散演练,尤其学生宿舍等重要部位的疏散演练,切实提升部门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及灾害中的逃生技能。
(四)强化检查,落实整改。各部门要通过认真学习,并组织开展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坚决落实安全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五、活动内容
(一)夯实消防责任,完善管理制度
各部门认真履行主体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体系要求,完善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层级责任人的岗位责任。结合管辖区域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消防应急预案,确保本部门应急预案科学化,实际化。
(二)拓展宣传途径,深化消防宣教
各部门要全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安全工作例会、楼宇电视、新媒体等多途径多手段,组织学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可参考附件1),并做好学习记录,留存学习素材,完成部门学习情况总结。
结合校园消防安全体系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及疏散演练,培训对象主要包括校区各部门兼职安全员、宿舍管理员等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岗位人员。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特点,培训将以不同形式分场次展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通过培训使各岗位人员熟知突发火情的处置流程,掌握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逃生门控制系统、厨房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专用智能化设备设施的操作要领,熟练使用消防基础灭火器材,正确快速组织人员疏散,切实增强其快速反应与灭火能力。
(三)深入排查隐患,落实专项整治
1.各部门自查(2024年11月1日-20日)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属地及业务条线主要火灾风险和隐患特点,以及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短板,结合部门实际(消防及常规检查参考附件2)开展本部门管理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及常规安全自查、实验室安全自查。对自查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及人员,立即整改或明确整改期限。各部门在自查阶段完成本部门安全自查问题与整改清单表(附件3)。
2.专项抽查、督查(2024年11月21日-30日)
消防月期间,由领导带队,对全校区各部门负责区域及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各部门前期检查隐患问题较多或尚未完成隐患问题整改的部门开展督查,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整改,按期整改到位。
各部门消防月活动总结和检查表等材料于11月20日前上报至管委会安全与督查办公室(综合楼A307),上报材料包含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442777689@qq.com),提交时以“部门+2024年消防月材料”为命名。
附件3:南通大学启东校区“119消防宣传月”检查登记表.docx
南通大学启东校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