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启东校区动火许可审批表
校区内申请单位 | (章) 注:动火单位应于动火作业前3天申请办理 | 负责人 | ||||
动火施工单位 | 联系电话 | |||||
动火部位 | 动火方式 | □明火□电焊□气焊□气割□其它 | ||||
动火时间 |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
施工现场负责人 | 管理部门现场监督人员 | |||||
施工操作人员 | ||||||
动火作业 安全承诺 | 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未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5.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动火。() 6.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不动火。() 7.未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不动火。() 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现场监护人员要坚守岗位,动火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并确认安全后方能离开。() 施工单位承诺:我单位愿意承担因动火作业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 申请人签字: | |||||
归口管理部门 意见 | 审核批准人:审批部门(章) 年月日 | |||||
安督办 审批意见 | 经审核和现场查看符合动火条件,批准该项动火作业,申请动火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监督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审核批准人:审批部门(章) 年月日 | |||||
备注 | 1.动火单位须制定安全施工工作方案;2.动火人员须具备相关施工上岗资格证明,工作方案、身份证和上岗资格证复印件请附订表后;3.维修维护工程的动火作业须先由服务保障办公室审批;4.实验场所的动火作业须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5.本审批表复印件带至动火现场备查;6、一式三份,安督办、管理部门和动火单位各留存一份。 |